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(分会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业协会,各会员企业、设计机构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及设计师:
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,充分发挥全国性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,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组织体系,汇聚行业专业力量,提升行业研究、标准建设、人才培养和会员服务能力,根据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面向行业征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副主任委员、委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聘目的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广泛吸纳建筑装饰设计及相关领域具有良好政治素养、行业影响力、专业代表性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,进一步健全设计分会委员会组织体系,提升政策研究、行业服务、技术创新、标准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国际交流和行业自律能力,为推动建筑装饰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。
二、组织架构
设计分会实行委员会制度。委员会由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,委员会是设计分会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权范围内的议事决策机构,主要研究设计分会发展规划、年度重点工作、行业重大事项、标准建设、人才培养和专业活动等。协会根据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和任期,实行动态管理。
三、征聘职务
(一)副主任委员。
(二)委员。
四、征聘范围
(一)建筑及室内、环境艺术、产品、数字设计等专业领域的优秀设计师及机构负责人;
(二)建筑装饰、材料部品、家居建材、智能科技、数字技术等相关企业负责人;
(三)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及职业教育机构专家学者;
(四)行业媒体、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;
(五)长期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发展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人士。
五、主要职责
(一)副主任委员主要职责:
1.参加设计分会委员会会议,参与重要事项研究和工作决策咨询;
2.参与设计分会年度重点工作、行业课题、标准建设和专业活动;
3.围绕行业发展提出政策建议和专业意见;
4.协助开展会员服务、人才培养、技术交流、资源对接和会员发展工作;
5.完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设计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委员主要职责:
1.参加设计分会委员会会议和有关业务活动;
2.参与行业调查、政策研究、标准编制、课题研究和技术交流;
3.联系和服务会员单位,协助推荐发展协会会员;
4.提出发展意见建议,推荐优秀专业人才、会员单位、设计成果和案例;
5.完成设计分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申报材料
(一)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副主任委员、委员申请表》;
(二)本人身份证明、学历学位、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;
(三)个人简历、主要业绩、代表成果及社会任职情况;
(四)本人或者所在单位会员证明;
(五)所在单位推荐意见;
(六)其他能够证明专业能力、行业影响力和履职条件的材料。
七、聘任程序
(一)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;
(二)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进行资格初审;
(三)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有关部门审核;
(四)按照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委员管理规定履行审议、批准程序;
(五)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统一聘任并向社会公布。
八、有关要求
(一)各推荐单位应当坚持德才兼备、行业公认、注重实绩的原则,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、专业能力、社会信誉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。
(二)申报人员应当如实提交材料。存在弄虚作假、隐瞒重要情况的,取消申报或者聘任资格。
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北楼1026室
联系人:孙晓勇 王 麟 李金双 唐婉灵 张宁宁
电 话:010-88389050 88365352 83559578
手机及微信咨询:17810215370 17810210517
邮 箱:sunxiaoyong@ecbda.cn
中国建筑装饰协会
2026年8月27日